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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环保那些事儿
时间:2022-07-27
环境保护起源于60年代?只有不到百年历史?其实,古代中国很早就开始注重环境治理与保护啦~
「河长制」fashion(时髦)不?
先秦就有
在先秦时期,官府就有自然保护的职责,称之为山虞、林衡与泽虞、川衡。前两者管理山林草木,后两者管理川泽鱼鄨。山虞、泽虞是制定山林、川泽资源保护的政令(比如在物产丰富的地方设置保护边界,严禁人们入内乱砍滥伐、捕鱼捞虾——生态红线的概念有木有)。其下级机构林衡、川衡主要职责是执行禁令,并肩负巡视、检查守护者的工作,赏优罚懒。
之后,唐、宋、明等都沿袭类似职责,并且不断扩大:伐木、捕鱼、打猎、网鸟、园林、京城街道绿化等都在管理之中,同时也有相应的法令规定。
以前的「环保法」什么样?
以法律形式出现的保护环境法令,最早和最典型的是战国时期秦国的《田律》。
《田律》:「春二月,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堤水。不夏月,毋敢夜草为灰、取生荔麝鹭,毋毒鱼鳖、置阱罔,到七月而纵之。」
释义:春天二月,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,不准堵塞河道。不到夏季,不准烧草做肥料,不准采刚发芽的植物,或捉幼虫、鸟卵和幼鸟,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阱和网罟,到七月解除禁令。
宋朝还出台了禁捕青蛙、禁食重点保护鸟兽、禁止以鸟羽、兽皮为服饰等法令。
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年)《二月至九月禁捕诏》:「禁民二月至九月,无得捕猎及敕竿挟弹,探巢摘卵,州县长史严里胥,伺察擒捕,重致其罪。仍令州县于要害处粉壁揭诏书示之。」
释义:在每年的二月至九月期间,禁止人们捕猎动物和拿取鸟卵,违者将给予重罪处理。基层官吏要主动抓捕违禁者,并写在墙上扩大宣传,影响民众,自觉保护野生动物。
明清时期,也有一些保护野生动物等的诏书与禁令。《清实录》记载,雍正看到各地特别是广东进贡到宫里的象牙制品日盛,心里很不是滋味,于是在雍正十二年(1734年)四月谕旨大学士等:「夫以象牙编织为器,或如团扇之类,具体尚小。今制为座蓆。则取材甚多,倍费人工,开奢靡之端矣。等传谕广东督抚,若广东工匠为此,则禁其勿得再制。」这道谕旨可以说是较早的禁止象牙制品的禁令。
环保意识 绿色生活
古来有之
一些官员、学者有很精辟的保护自然资源的观念。比如,齐国宰相管仲认为,「为人君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菜,不可以为天下王」。为什么呢?因为山泽林薮是「天财之所出」,所谓天财就是自然资源(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呀)。
古人的审美观念还把保护自然资源与崇尚高雅、拒斥低俗行为联系起来。比如,唐李商隐曾直言,「花间喝道,看花泪下,苔上铺席,斫却垂杨,花下晒裤,游春重载,石笋系马」,皆非风雅之事,均应严加叱止。
古人还视草木为有生命者,要百般爱惜、呵护。有人直接把草木比作美人,写有《看花谕》以劝诫世人:「名花犹美人也,可玩而不可亵,可赏而不可折。撷页一片者,是裂美人之裳也;掐花一痕者,是挠美人之肤也;拗花一枝者,是折美人之肱也;以酒喷花者,是唾美人之面也;以香触花者,是薰美人之目也;解衣对花,狼藉可厌者,是与裸裎相逐也。」(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~)
天人合一的理念,让中国人相信,人与自然是和谐的整体,对自然的伤害其实就是对人的伤害。如何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宝贵的思想智慧,处理好今天面临的环境与发展的关系,需要我们共同思考。
来源:根据解放日报、人民日报海外版摘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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